南通买房车位买卖陷阱多 一定要关注停车位的产权和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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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社会,买房与买停车位似乎已经成了标配,小小的一个车位虽比不上房子让人关注,但因忽略细节造成后期使用麻烦这个问题却是不容忽视的。车位交易同买房一样,也是处处都是陷阱。聊宅小编经过调查之后,今日为大家分析一下车位买卖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车位种类与产权的关系
 
车位同房子一样也是有产权的,但是要分具体的情况来看。
 
不能办产权证的车位有两种:一是通过在地上画线和编号来确定的车位,该车位占用的是业主共有的场所,所以无法独立拥有产权。
 
二是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停车场,我们都知道人防工程的产权属于国家,不属于开发商和业主所有,所以无法办理产权。
 
能办产权证的车位也有两种情况:一是楼盘建设时获得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具有独立面积的车库,里边的车位可以出售,也可以办理产权。二是非人防工程改建,又不占用社区公摊,经过政府审批的车位,也可以办理产权。
 
所以,在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车位的性质,确定能办理产权的车位才适合去买。
 
 
如果是购买的车位,则产权年限同该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相同的。但是如果是租赁的车位,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您在签订车位租赁合同时就该明白该车位的有效使用期限只有20年,到期后需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一些开发商承诺的想租多久就租多久完全是没有法律意识的看法。
 
人防车库禁止买卖
 
人防车库作为车位的一种特殊存在,因其特殊性质和目的,其所有权是归人防工程部所有的,是属于国家的,开发商无权处置属于人防工程改建而成的车位,只能暂时租给用户,而不能进行买卖。而且一旦发生灾害、意外等需要使用该人防工程时,一切使用者都要让位于人防工程的本质属性。你可能遇到的陷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利益熏心之人忽悠就掏钱买了人防工程车位,*终花了钱也办不到证,得不偿失。
 
二次交易后,与原房主进行车位交接
 
如果某个车位的原房主将房屋售出,那么现任房主就要与原房主办理车位的移交工作。如果原房主的车位使用合同已经到期,此时现任房主就可以放心的与物业重新签订车位租赁或者买卖合同,如果原房主的车位使用合同没有到期,关于该车位的使用问题就需要两者进行协商了。
 
一切细则要求都要写进合同
 
无论是买房还是买车,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好还是用合同来约束双方。包括车位的位置、面积、价格、使用权期限等问题都要在合同中标明。买房买车都是为了生活的舒心,麻烦与纠纷能少则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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