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如何为调出职工办理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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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办人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后,点击页面左侧菜单栏“公积金”,再选择“汇补缴”中的“汇缴”,在页面中间位置点击“编辑[20XX年-X月]变更清册”栏目(此标签中的年、月,由系统自动调整显示),点击“20XX年-X月减少汇缴(封存)”栏目,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减少人员:
 
一是选择逐人减少。点击“添加(减少)人员”,在“封存职工信息录入”页面录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确认信息录入无误后,点击“查询”,系统会显示人员缴存信息,点击“确定”后,再点击“保存”,在弹出的页面中再次点击“确定”。如继续减少可重复以上操作,完成减少人员后点击“提交变更(减少)清册”(每次减少人员,均需点击“提交变更(减少)清册”),系统会提示“提交20XX年-X月减少汇缴变更清册成功”,点击“确定”;
 
二是选择批量减少。点击“导出模板”,在导出的Excel表中编辑完成减少人员后(“证件类型”需按导出的Excel表中的提示信息以01、02方式录入,不能录入汉字),编辑完成后保存在电脑中。再次进入“20XX年-X月减少汇缴(封存)”栏目中,点击“导入(减少)清册”,选择电脑中保存的已编辑完成的减少人员Excel表文件,点击“提交”,如系统提示有错误信息,可双击错误信息条目进行修改。完成减少人员批量导入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然后点击“提交变更(减少)清册”(每次批量减少人员,均需点击“提交变更(减少)清册”),系统会提示“提交20XX年-X月减少汇缴变更清册成功”,点击“确定”。
 
如需要查看已提交的变更信息,可点击“查看20XX年-X月已提交变更信息”栏目,再点击“查询”即可。
 
如单位已经完成当月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则不能在当月为调出职工办理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先办理单位为个人多缴住房公积金划回单位账户业务后,再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下个月的人员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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